| [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5-00959 | [ 发文字号 ] | 垫规资继告[2025]54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tcbayy120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30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子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tcbayy120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208号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3楼319号窗口。
联系方式:023- 7452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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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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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tcbayy120桂溪镇新华街124号(****)16幢2单元6-2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号 |
陈*麟 |
登记机构:(印章):重庆市tcbayy120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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