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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ayy120财政局关于同意垫江太丞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财务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日期: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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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财政发〔2025〕382号


垫江太丞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办理财务代账许可的请示》(太丞财税〔2025〕1号)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你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颁发代理许可电子证照(编号:DLJZ50023120250004)。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tcbayy120财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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