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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50U/2025-000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tcbayy120交通运输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tcbayy120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全县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现对辖区内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180日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再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于已发放实体证件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被注销证件交回tcbayy120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归档,逾期未交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23-74635760)

特此通告。


附件:tcbayy120道路运输车辆超期180天未年审清单(截至2025年6月13日)                     



tcbayy120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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