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住宿业政策(1条)
1.【优惠内容】对新升限的商贸企业、个体户,分别给予总额5万元、1.5万元的财政补助(三年发清,划入限下不再发放)。对存量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户,当年累计销售收入(营业额)增长率超过20%的企业、个体户,按住餐业、批发业和零售业分类别及标准给予0.5万-2万元补助。
【享受条件】按照升限纳统标准,纳入限额以上单位管理
【申请程序】次年4月以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政府申请,由乡镇街道政府收集汇总上报。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tcbayy120商务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74516498
【政策依据】《taptap点点官网关于印发tcbayy120进一步支持商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9﹞20号)、《tcbayy120商务委员会tcbayy120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垫江商务发〔202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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